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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妮妮擔心監視器拍到個人隱私,竟在辦公室內撐傘遮蔽。(示意圖/VCG,非事發地點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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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女子妮妮(化名)先前在深圳某公司工作,因為擔心辦公室內的監視器會拍到個人隱私,於是用雨傘遮擋18天,結果被公司以「在座位上撐傘嚴重違紀」為由開除,她氣得對公司提告並求償人民幣33萬5124元(大約新台幣142萬元)。不過,當地法院日前裁定駁回妮妮的告訴,認為公司決定解除勞動契約是合法合理的。
根據《勞動報》等陸媒報導,妮妮原本在深圳某公司工作,由於辦公室內有多個監視器,其中一個就在她的座位上方,她擔心被拍到個人隱私,於是用兩把雨傘遮擋;人事經理曾兩度找妮妮進行口頭溝通,後來又發送兩次書信警告,但她仍堅持在座位上撐傘,整整撐了18天。
後來公司方面認為妮妮的行為會對其他員工造成負面影響,損害正常辦公環境,因此以「在座位上撐傘嚴重違紀」為由,將她開除。妮妮丟了工作也感到很不滿,於是對公司提告求償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的賠償金,總計人民幣33萬5124元。
然而,當地法院一審、二審以及高院再審,都認為公司的決定合法合理,因此裁定駁回妮妮的告訴。法官表示,妮妮在該公司擔任中階主管,她的行為不僅會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的秩序,也會給其他員工帶來負面影響,確實符合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,公司的處理方式並無不妥。